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交通運輸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公告》要求,現就報送2024年度交通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
(一)正高級工程師申報范圍: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門(單位)、省管企業等申報交通工程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高級工程師申報范圍:省直各部門(單位)、省管企業申報交通工程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交通工程高級職稱的“現從事專業”為道路機場與橋隧工程、汽車運用、港口與航道、船舶檢驗、交通工程機械運用、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軌道交通等7個專業。
(二)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除外),社會團體、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從事交通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確定了人員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交通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自由職業者,均可按《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交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魯交發〔2020〕12號)規定的相應標準條件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三)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符合交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條件的,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可不受原職稱資格限制。
(四)外省專業技術人才委托評審的,需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交外省省級職稱綜合管理部門開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魯單位和外省國有駐魯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委托評審,須經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開具委托函,相關程序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簡化中央駐魯單位高級職稱委托評審手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9〕163號)規定執行。
(五)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六)省內職稱自主評聘單位委托評審的,需向省交通工程技術職務資格高級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出具委托函。評審結束后,評委會將書面反饋評審結果。
二、有關政策要求
(一)2024年度山東省交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條件嚴格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魯人社規〔2021〕1號)和《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交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的通知》(魯交發〔2020〕12號)規定執行。
(二)評審依據學歷應為國家承認的學歷,不再對所學專業進行限制。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可分別按相當于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申報評審相應專業職稱。
(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相關規定,申報人員應按要求完成相應繼續教育學時,并及時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申報、認定,“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將自動提取“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共服務平臺”近5年繼續教育數據。
(四)專業技術人才因工作崗位變動,新舊崗位所對應的職稱不屬于同一系列(專業),可以申報改系列(專業)職稱評審。改系列(專業)職稱申報,應當在現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一年以上,經單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報系列(專業)的職稱標準條件。申報的職稱應當與原取得的職稱同層級,申報的系列(專業)應當與現專業技術崗位相一致,當年度不得申報高一級職稱。改系列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計計算,相關的業績成果可以作為申報高一級職稱的依據。
(五)對符合破格申報條件的交通工程系列正高級、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需經破格答辯測評后提交評審委員會單獨評審。答辯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高層次人才、博士后、基層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東西協作援派人才、復合型人才、事業單位創新創業科研人員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規定執行。
(七)非企事業單位(含參公管理單位)的人員交流聘用到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在現工作崗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經考核符合相應職稱條件的,可申報評審相應的職稱。
(八)交通工程領域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按照《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部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魯人社辦發〔2023〕11號)有關規定執行。
(九)高技能人才申報評審職稱,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工程技術領域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貫通發展的實施意見》(魯人社發〔2020〕16號)規定執行。
(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可按照《關于印發創新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和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職稱評審機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魯人社字〔2022〕129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個人申報要求
(一)網上申報
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工作繼續使用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平臺的“職稱申報評審系統”(網址:https://117.73.253.239:9000/sdzc-web-ui/business/login/login.html),申報人員可登錄進行注冊、填報。職稱申報評審實行個人誠信承諾制,申報人對本人申報行為負責,承諾申報內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實、準確。職稱申報評審系統嚴禁上傳涉及國家秘密的各類材料,涉及國家秘密的申報材料需通過機要渠道報送,對違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保密責任。
(二)評審前專業測試
按照創新職稱評審評價方式的有關要求,擬采用適當方式組織開展對申報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才進行評審前專業測試,全面科學了解申報人員的專業能力和學術技術水平,測試成績將作為評審評價的重要參考。具體組織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紙質材料報送要求
1.《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A3紙型,3份,從系統中導出并雙面打印,以下簡稱《評審表》)。
2.破格申報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報送由2名本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簽字,經呈報單位審核同意蓋章的《破格推薦表》(附件3)。(A4紙型,1份,雙面打印)
四、單位審核要求
(一)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申報推薦辦法。
1.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按要求填寫《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情況及推薦排序表》(附件1),由單位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同時在申報系統內填寫推薦順序。(A4紙型,2份,excel和加蓋公章的pdf電子版同時發郵箱)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權限逐級推薦上報。
3.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對申報推薦材料進行審核把關。單位主管部門、呈報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重點審核申報人員的工作業績、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學歷、科研成果、論文、著作等內容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為,將科研誠信審核作為職稱評審的必要程序。
4.專業技術人才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呈報部門對評委會審核不通過退回的申報材料,提供1次補充修改機會,應及時按原報送渠道反饋修改意見,并在5個工作日內補充修改并逐級重新上報。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評審條件;②不符合填寫規范;③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④未經或未按規定進行公示;⑤有弄虛作假行為;⑥其他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5.各單位涉及勞務派遣人員、人事代理人員分別由勞務派遣單位、人事代理機構在主管部門意見欄填寫意見并蓋章后,統一報送參加評審,確保各單位專業技術人才的參評路徑統一。
(二)呈報單位材料要求
1.呈報單位在報送材料時,須報送《申報人員花名冊》(附件2)。(A4紙型,1份,單面打印,加蓋公章)
2.論文及著作發表出版時間、成果及受獎公布時間等截止到網絡提交申報材料的時間。申報材料時,請一次性上報所有材料,不受理補報的獲獎證書、發表的論文等各種材料。
3.各呈報單位請于2024年10月10日前報送所有評審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市、各部門(單位)在申報、推薦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規定,按照“誰審核,誰負責”的管理責任制度,嚴肅認真做好推薦申報及相關審核工作,要對照資格條件逐條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
(二)嚴格工作紀律,確保推薦質量和申報工作規范有序。對涉嫌弄虛作假、違規違紀的人員,按照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予以查核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三)各呈報單位要按照《關于改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魯發改成本〔2021〕638號)要求,在報送材料時完成繳款信息填報、電子票據開具及統一繳費事項。
本通知未盡事宜,應按照國家和省現行政策執行。工作過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調整,按新的政策執行。
聯系電話:0531-51762218
電子郵箱:sdjtgcpwh@shandong.cn
材料報送地點:省交通運輸廳科技教育處1306(濟南市舜耕路19號)
附件: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