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民團體、大專院校、駐津單位人力資源(職稱)部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人才引領高質量發展,推進我市“一基地三區”功能定位和制造業立市目標,促進自主創新重要源頭和原始創新主要策源地建設,助推我市航空航天產業鏈高質量發展,加快航空航天產業人才引育,根據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人社局發〔2019〕39號)和《關于優化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價支持產業鏈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1〕1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工程技術職稱系列中增設航空航天專業職稱,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在我市(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中,在職從事航空航天產業鏈相關產品型號和系統的設計、審定、生產、測試、維修、裝備、材料等崗位工作,在航天器運行、運載器發射與回收、機場現場指揮、機場航行服務研究、空中交通管理、航空公司運行管理、農林業航空、航空遙感、航空測量、航空攝影、航空探礦、航空吊掛等領域從事生產運行、技術管理和研究開發等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為促進飛行器(包括航空器、航天器與運載器)運行的安全與高效,提供管理和評估的專業技術人員,以及從事相關工作的自由職業者、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符合申報條件的,可參加航空航天專業職稱評價。對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航空航天專業職稱評價。
二、層級設置
航空航天專業職稱設初級、中級和高級,其中,初級職稱分設員級和助理級,高級職稱分設副高級和正高級。各層級對應的資格名稱分別為:技術員、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三、評價方式
(一)初級職稱(技術員、助理工程師)采取單位聘任方式。用人單位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對符合資格條件的人員進行業績考核合格后,自主聘任其初級職稱。
(二)中級職稱(工程師)、高級職稱(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采取評審方式。職稱評審委員會組織評審專家開展評審,經評審通過的人員取得相應職稱,由用人單位聘任。
四、評審機構
(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工程技術系列航空航天專業職稱的專業主管部門,負責組建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航空航天專業副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可依托天津市航空航天人才創新創業聯盟(以下簡稱市航空航天聯盟)開展副高級和中級職稱評審工作,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所在區人社局。按照我市職稱評審專家庫制度要求,建立不少于3人的主任委員庫,建立不少于33人的評審專家庫,由航空航天相關專業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其中,正高級職稱人數不少于總數的1/2)。
(二)正高級職稱評審工作,由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正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設在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正高級評審專家庫須增加航空航天相關專業的正高級職稱專家10名以上。
五、評審標準
在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價標準基礎上,結合航空航天產業實際,大力破除“四唯”,突出創新價值、能力和貢獻導向,制定《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航空航天專業職稱評價標準》(附件)。
六、評審程序
航空航天專業職稱正高級、副高級、中級的評審工作,全程依托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以下簡稱職稱評審信息系統)開展,實行“網上申報、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網上查驗”。具體程序如下:
(一)公布安排。根據市人社局當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總體安排,市航空航天聯盟公布航空航天專業職稱當年度職稱評審工作具體安排。
(二)申報審核。申報人在規定的時限內登錄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經用人單位審核通過后,報送至業務主管部門。
(三)評審公示。業務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將申報材料報送至職稱評審辦事機構,職稱評審辦事機構通過職稱評審信息系統在線抽取評審專家,召開專家評審會議,并對評審通過人員進行公示。
(四)獲取證書。公示無異議的,由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
七、支持政策
(一)堅持以業績論英雄。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并舉,著重考察人才對產業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實際貢獻,實行科學家、企業家舉薦制,對行業領軍人才可直接推薦申報正高級職稱。
(二)企業對海內外引進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申報人可憑企業自主認定的專利、項目、案例、研究報告、試制總結、工作方案、設計文件、《業績證明函》等成果形式替代論文。
(三)企業對博士、博士后或獲得助理工程師2年以上的碩士人才可自主聘任為工程師。在民營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從事科研工作的博士后,獲得省部級以上基金資助或作為主要參與人完成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出站后留企業工作的,企業可自主聘任為高級工程師。
(四)根據《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5號)精神,與我市航空航天產業的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從事航空航天專業工作的柔性引進人才,可申報航空航天專業職稱。
(五)符合航空航天相關專業資格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相應層級的航空航天專業職稱。
(六)已取得其他專業職稱的人員,在航空航天相關專業崗位工作滿1年的,可轉評同層級航空航天專業職稱;符合航空航天專業高一層級職稱申報條件的,可直接申報。
(七)非公經濟組織人員和自由職業者,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民營企業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規字〔2020〕4號)有關規定,申報航空航天專業職稱。
(八)按照《市人力社保局關于落實京津冀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資格互認協議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58號)規定,航空航天專業各層級職稱證書,在京津冀三省市范圍內均可互認。
八、組織保障
(一)提高站位,明確分工。實施航空航天專業職稱評價,是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激發企業和人才創新活力、支持產業人才創新創業聯盟發展、助推我市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舉措。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政策宣傳、工作部署、過程管理、違規處置等工作。各職稱工作部門、市航空航天聯盟、相關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要密切合作,切實做好政策推介、申報審核、評審公示等工作。擔任職稱評審辦事機構的區人社局,應明確相應的職能部門和人員,加強工作力量,確保職稱評審工作順利實施。
(二)穩妥推進,營造氛圍。各職稱工作部門、市航空航天聯盟、相關區人社局和用人單位要充分認識航空航天專業職稱評審的復雜性,周密部署,精心安排,嚴格程序,穩慎實施。要及時總結發現典型案例,宣傳航空航天人才在天津成長的故事,營造航空航天產業人才良好的發展生態。
(三)強化監管,確保質量。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門戶網站公布舉報電話,接受舉報投訴,對舉報線索進行核查;對職稱評審委員會的評審全過程進行監督抽查,對評審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按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對個人違規并查實的,按程序取消其職稱資格;對管理不規范的用人單位,由業務主管部門責令其整改。
本通知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
市人社局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