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1.1本標準適用于從事計算機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系統和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技術管理、應用和技術服務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1.2計算機專業的工作 ………

1.適用范圍
1.1本標準適用于從事計算機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系統和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技術管理、應用和技術服務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2計算機專業的工作范圍分為三個主要方面,即:計算機硬件、計算機系統軟件和計算機應用。
a.計算機硬件主要包括:模擬計算機、數字計算機、混合計算機、存儲設備、輸入/輸出設備、數字轉換設備和傳輸設備等。
b.計算機系統軟件包括:操作系統、計算機語言、計算機網絡通訊軟件、工具軟件、實用軟件、CASE軟件和數據庫管理軟件等。
c.計算機應用包括:CAX系統、辦公自動化(OA)系統、信息系統、計算機集成制造系統(CIMS)、人工智能(AI)系統、機電儀一體化設備、多媒質系統等。
2.基本條件
2.1申報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努力鉆研業務技術,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2在任現職期間,歷年業績考核均應達到“稱職”標準以上。
3.學歷和資歷
3.1申報工程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或大學專科畢業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資格并擔任本專業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3.2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獲得博士學位,確定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二年以上。
b.獲得碩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c.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工程師資格后并擔任本專業工程師職務五年以上。
4.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
4.1評審工程師資格應考查其是否全面系統地掌握了本專業大學本科畢業以上水平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據所從事的專業,在具體科目上可以有所側重。
4.1.1應具備的主要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
a.計算機硬件分專業:計算機原理、計算機體系結構、數字電路和模擬電路原理、計算機通訊技術、數模與模數轉換技術、計算機可靠性與環境適應性設計技術以及必要的軟件基礎知識等。
b.計算機系統軟件分專業:掌握國家統一考試規定的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
c.計算機應用分專業:計算機原理及體系結構、操作系統原理、計算機接口技術、計算機語言、數據庫應用技術、軟件工程、應用系統可靠性與環境適應性設計等。
4.1.2應具備的主要相關知識和繼續教育內容
a.了解本專業產品主要服務對象的生產工藝過程與技術要求(或產品設計的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及其對產品的技術質量要求。
b.了解本專業國內外發展狀況及趨勢,以及與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及有關經濟技術政策和法規。
c.了解現代化管理科學的理論和方法。
d.了解國內外同類產品采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現狀及發展趨勢。
e.了解本專業有關產品的市場前景、技術經濟分析、安全生產、工業衛生、環境保護等基本知識。
4.2 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考查其是否具備本專業系統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以及通過繼續教育達到知識更新的程度和水平。根據所從事的專業,在具體科目上可以有所側重。
4.2.1應具備的主要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知識
除按所從事的不同專業分別掌握4.1.1款規定的內容外,應進一步掌握計算機科學管理、計算機系統工程和自動控制理論等知識和所從事工作中的有關內容。
4.2.2應具備的主要相關知識和繼續教育內容
a.熟悉本專業產品的主要服務對象的生產過程與技術要求(或產品設計的技術性能和使用要求)及其對產品的技術和質量要求。
b.熟悉本專業國內外技術水平和發展趨勢及與本專業相關的國際、國內技術標準、技術規范及有關法規等。
c.熟悉現代化管理科學的理論和方法,掌握價值工程、網絡技術、質量成本、技術經濟分析等現代化管理知識。
d.熟悉于本專業有關的其他相關知識。
5.實踐經驗和工作能力
5.1評審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其進行考查:
5.1.1能夠比較好地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獨立承擔一般技術難度的研究設計任務和解決計算機專業技術領域內比較復雜的技術難題。
5.1.2 能夠正確運用一般通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備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和開發新產品的能力。
5.1.3 具備一定的分析、判斷和總結能力,能夠參加中等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局部方案論證、實驗研究、技術推廣和市場調查等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某一方面的工作。
5.1.4 能起草開題報告,提出研究設計方案。能獨立編寫技術文件、工作總結,并負責校正或審核本專業的文件圖紙。
5.1.5 能夠根據課題的特點和要求,合理的組織人力物力,并能同其他部門協調解決課題實施中的有關技術業務問題。
5.1.6 具有指導初級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和學習的能力。
5.1.7 具有一定的計算機硬件、計算機系統軟件和計算機應用的設計和新產品開發的實踐經驗,較好地完成過下列工作之一:
a.作為技術骨干參加過國家或市(部)級重點攻關項目的設計、研制工作,并在其中獨立承擔過中等技術難度的科研、設計任務。
b.獨立承擔過一項以上中型項目的設計工作。
c.獨立完成兩項以上一般技術難度和比較復雜產品的設計工作。
5.2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側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其進行考查:
5.2.1能夠熟悉地運用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解決計算機專業技術領域內重要或關鍵技術問題。
5.2.2 能夠熟練地運用技術標準和技術規范,具有研究、開發設計或引進消化吸收技術難度較高或復雜產品的能力。
5.2.3具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和判斷能力,能夠承擔較大規模項目的立項調查、總體方案論證、實驗研究、技術推廣或市場調查等工作。
5.2.4 具有在設計工作中協調解決重要技術問題的能力。
5.2.5 具有指導工程師、研究生完成研究、開發和設計任務,審核工程師的技術成果,承擔對新產品、新技術、新成果的技術鑒定工作。
5.2.6 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比較好地完成本單位某一方面的技術組織管理工作。
5.2.7 掌握所從事工作領域的國內外技術水平、發展動向及市場信息,及時提出本領域發展方向和技術方案的建議。
5.2.8 有比較豐富的產品研究、開發和應用方面的實踐經驗,較好地完成過下列任務之一:
a.作為項目主要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國家或市(部)級以及對行業發展有較大影響的科研或應用項目的研制工作。
b.作為技術負責人或主要技術骨干完成過兩項以上中型計算機系統的工程設計或一項大型系統工程的設計工作。
c.獨立完成三項以上重點產品不同類別的關鍵整件或部件的設計工作。
d.完成兩項以上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或新產品的研制、開發應用、推廣工作,或獨立解決過本單位一項重大技術難題。
6.業績成果
6.1評審工程師資格(申報計算機軟件專業工程師資格須參加全國統一組織的資格考試,不在評審范圍之內)應全面考查其在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期間所取得的工作業績并應符合以下條件。
6.1.1在科研、設計、制造等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獨立承擔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的部、市級重點科研、設計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b.獨立承擔完成的科研、設計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在總體設計或重要部件中有獨特的創造性和新穎性。
c.獨立承擔完成兩項具有一般技術難度的科研、設計項目或引進消化吸收項目的設計,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d.獨立承擔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參加完成的科研、設計項目,獲得過局級以上獎勵。
6.1.2有以下著作論文之一:
a.作為第一撰寫人,在科技期刊(包括經國家主管機關批準公開發行的和內部印刷的期刊)或在部、市級以上專業學術會議上發表一篇以上論文。
b.作為主要作者公開出版一部學術、技術專著或譯著。
c.作為第一撰寫人完成過二篇以上可行性分析報告、調研報告、工作報告等,并經專家審定具有一定技術水平或實用價值。
6.2評審高級工程師資格應全面考查其在擔任工程師職務期間所取得的工作業績,并應符合以下條件:
6.2.1在科研、設計、制造等工作中,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a.主持或作為主要技術骨干完成一項以上國家、部、市級重點項目或對行業發展有重要作用的重點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取得較大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b.主持或作為主要負責人完成二項技術難度較大的科研、設計項目,經實踐檢驗,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具有獨特的創造性和新穎性。
c.主持完成的科研、設計項目有兩項以上被列為部、市級成果推廣項目或被確定為定型產品,并轉化為商品生產,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d.主持或作為項目的主要貢獻者完成的科研、設計項目獲得過國家或部、市級科技進步獎、科研成果獎一項以上或新產品獎兩項以上。
6.2.2 撰寫過以下著作或論文之一:
a.作為主要撰寫人在正式出版社出版過專著或譯著。
b.作為第一撰寫人完成一項以上部頒標準、規范的編寫。
c.作為第一撰寫人,撰寫二篇以上重要項目的技術報告。包括:項目立項報告、可行性分析報告、科學實驗報告、研制、設計報告、技術論證報告或技術總結等。技術報告要求有學術觀點,技術論證有深度,調研、設計、測試數據齊全準確,結論正確,并經同行專家評議,公認有較高的學術價值。
d.作為第一撰寫人,在市級專業學術會議或國家批準出版的科技期刊(公開發行、內部發行或批準印刷的期刊)上發表兩篇以上論文,論文要反映其應具備的學術水平和寫作水平。
7.外語水平
7.1申報工程師資格應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期限取得天津市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7.2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應熟練掌握一門外國語,并按規定的期限取得天津市統一考試合格證書。
8.破格晉升條件
8.1破格申報工程師資格
8.1.1具備規定學歷而不具備規定資歷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獲部(市)級科技進步獎或其他同檔次獎勵的主要負責人。
b.獨立承擔或作為主要技術負責人設計出的產品或開發的新技術在降低成本、扭虧為盈、提高質量、開拓市場等方面取得了可以考核的顯著成績(附有關材料),并得到市級主管部門認可。
8.1.2 具備規定資歷而不具有規定學歷,除符合8.1.1條款要求外,還必須通過兩門以上的相應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考試合格。
8.2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資格
8.2.1具備規定學歷而不具有規定資歷的,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a.經國家科委、人事部批準的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科技專家,或經國家批準享受政府特殊津貼的人員。
b.直接主持過的重要科研項目或部(市)級科技進步一等獎。
8.2.2不具備規定學歷而具備規定資歷的,除符合8.2.1條款要求外,還必須通過相應的專業知識的考試合格。
9.其它
9.1本標準中所列學歷均指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學歷;專業技術工作年限為取得本專業學歷后的累計有效年限。
9.2后取學歷人員可參照本晉升標準申報相應級別的技術資格。
9.3本標準適用于國家機關及全民、集體所有制企、事業單位,其他性質的單位可參照執行。
來自天津市客戶的評論:按照目前申報的情況來說,如果沒有獎項,沒有經濟效益,是不是都得有專利和論文呢?像我們這種小職員,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