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4年度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建筑施工專業職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418號)要求,結合我市建筑施工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審專業層級
工程技術系列建筑施工專業副高級、中級職稱。
二、評審范圍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中在職的建筑施工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建筑施工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均可參加本專業職稱評審;在津從事建筑施工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地區人才和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報。
(二)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評審。
(三)建筑施工專業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2〕26號)有關規定申報。
(四)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3〕64號)規定,取得建筑施工相應專業職業資格且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五)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按照相關規定,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已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
三、評審子專業
建筑施工專業下設:土建施工、機電安裝(暖通工程、電氣工程、建筑給排水、建筑機械施工)、建筑工程監理、建筑裝飾、建筑工程造價、建筑工程管理(房地產項目策劃、管理、設計管理)六個子專業,申報人根據任現職后所從事的專業及主要業績成果確定一個子專業申報。
四、評審標準
2024年度建筑施工專業副高級、中級職稱評審標準采用《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
五、評審方式
2024年度建筑施工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專家評審。
六、申報要求及相關政策
(一)同一單位申報建筑施工專業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應通過同一業務主管部門統一報送至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對本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論是否取得過職稱,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其中,與本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本市按規定申報職稱。
(三)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在本市進行職稱評聘。
(四)申報人應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完成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并將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申報的必要條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職稱辦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當年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五)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免跑即辦”,統一使用“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以下簡稱“職稱評審系統”),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網上核驗。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評委會不再逐級傳送紙質申報材料,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職稱電子評審表。
(六)加大監管力度,懲戒違規失信。實行職稱申報承諾制度,申報人對所提交的全部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按照天津市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中申報人個人信息、學歷資歷、業績成果等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對采取欺騙、造假等手段違規申報或取得職稱的人員,一經發現,一律取消其職稱申報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各業務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本評審方案要求切實履行審核職責。
七、時間安排
(一)開展申報推薦
各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登錄職稱評審系統,在線進行申報、受理、審核、反饋等操作。
申報人自10月8日(星期二)起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提交至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審核材料后開展推薦,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個工作日,公示資料需以圖片方式留存備查,并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
業務主管部門對所屬用人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提交至職稱評審辦事機構,在線審核提交工作應于 11 月 1日(星期五)前完成。
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按照申報條件對業務主管部門呈報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申報條件但提交材料不充分的,一次性告知申報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及修改完善意見后退回申報人。申報人逾期未補正的,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材料,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申報人。
職稱申報系統提交時間一覽表
階段名稱:申報人初次提交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0日
階段名稱:用人單位提交至業務主管部門截止時間,2024年10月25日
階段名稱:業務主管部門提交至職稱評審辦事機構截止時間,2024年11月1日
階段名稱:申報人補正截止時間,2024年11月20日
(二)組織專家評審
建筑施工專業副高級、中級職稱專家評審會原則上于 2024年12月31日前召開。
(三)公示通過人員
評審結束后,對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四)獲取職稱證書(以市人社局公布時間為準)
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及電子版《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交存檔部門歸檔。
八、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在系統中上傳的所有材料均須加蓋單位公章并確保完整清晰,申報人應準備以下材料的掃描件作為參評佐證材料,以附件形式上傳至職稱評審系統,每份材料應掃描成一個PDF文件(僅接收PDF格式的文件)。
1、學歷信息:準確填寫學歷(學位)信息,務必保證所填信息與學歷(學位)證書完全一致。對于學信網不能自動代入的學歷信息,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掃描件及學信網學歷(學位)認證。
2、資歷信息:準確填寫資歷信息,并上傳有效佐證材料。
(1)上傳已取得最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或技能人才證書原件掃描件。
(2)上傳現用人單位營業執照、建筑施工相關企業資質查詢截圖并蓋章。(建筑施工相關企業資質查詢方式:天津市住建委官網—政務服務—企業基本信息—輸入企業名稱—詳情)
(3)上傳滿足履職年限的勞動合同(合同中應體現甲乙雙方基本情況、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和甲乙雙方的蓋章簽字,并加蓋單位騎縫章),確實不能提供勞動合同的,須提供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聘書,以體現滿足申報資歷年限要求。
以建筑施工相應專業職業資格申報高一級別職稱的,必須提供用人單位聘任證明。
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應上傳聘書。
3、工作經歷:一般應自參加工作開始連續填寫(如有空檔期需說明),如工作單位、具體崗位、專業技術職務發生變化要分段填寫。
4、專業能力:選擇相應的專業能力條目,按照要求填寫個人專業能力說明,上傳有效佐證材料。
5、業績成果:選擇相應的業績成果條目,按照要求填寫個人業績成果描述(描述應當包括項目名稱、規模、本人角色及體現的專業技術能力),并上傳有效佐證材料。
(1)業績成果涉及工程項目的(包括參與或主持工程、工程獲獎、施工方案等情況),應提供以下佐證材料:一是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二是項目施工合同(分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證明、“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四庫一平臺)”項目查詢信息等能夠證明申報人獨立、主持或參與完成工程項目的原始佐證材料。三是用人單位對申報人獨立、主持或參與完成項目情況、業績水平及其實際貢獻的真實性承諾,但不可僅用單位業績證明函替代佐證材料。現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在非本單位參與項目進行的業績證明或承諾無效。
(2)技術成果、獲獎證書如為集體獎項,應提供能體現申報人在項目中角色和作用的原始佐證材料。
(3)單位內部研究報告或調研報告、單位內部管理標準、戰略、發展規劃、管理制度等業績材料,應經至少2名本專業高一級別工程師對其時效性和實用價值給予評議認可,并提供評議人職稱證書復印件。
(4)著作、論文、調查報告應提供封皮、目錄和正文。
6、繼續教育:申報人應如實填寫繼續教育完成情況,上傳有效佐證材料,公需課應上傳繼續教育培訓證書,專業課繼續教育應在滿足相應課時的基礎上突出專業性。對當年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可以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嚴格審核把關。
7、考核情況:按要求如實填寫,用人單位審核把關。
8、破格人員:除符合評價標準要求外,還須上傳用人單位依據破格申報評審條件出具的破格推薦申請。
9、企業人才直報:除符合評價標準要求外,還須上傳符合《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5號)要求的業績證明函(內容要包括引進和培養的人才類型、每年在津累計工作時間等)。
10、評委會需求申報材料
(1)上傳業績綜述(要求不少于2000字,申報人簽名、按手印,并加蓋用人單位印章)。
(2)上傳業績成果,選取2個最能體現申報人專業技術能力的成果進行詳細闡述,突出個人專業技術能力,字數要求300-500字。
(3)申報人工作經歷中存在多個工作單位的,須逐一提供各工作單位的聯系人、聯系電話,如涉及單位已不存在須提供相關原始佐證。
(4)企業人才直報人員還須上傳符合履歷年限的專業技術培訓情況。
(二)用人單位審核材料后應準備以下材料的掃描件(加蓋單位公章并確保完整清晰)并上傳至職稱評審系統:
1、用人單位開展推薦后的公示資料。
2、全面實行崗位管理的事業單位還須上傳《崗位設置結構比例表》《單位現有人員情況表》。
九、公開方式
天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 https://zfcxjs.tj.gov.cn/
評委會電子郵箱地址:ljzxzcfwk@tj.gov.cn
單位:天津市綠色建筑促進發展中心
地址:南開區南馬路北側銘隆大廈2號樓1016室
聯系人:李琦、吳迪
聯系方式:022-87432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