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418號)要求,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市委十二屆六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市委市政府“十項行動”,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持續提升我市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職稱評審科學化、便利化、信息化水平,結合基層土建專業工作實際,現就開展2024年度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申報專業層級
2024年度申報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副高、中級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
二、申報范圍和條件
(一)注冊在本市涉農區內從事土建專業、工程管理、造價咨詢、房地產開發、物業、監理、建筑材料(試驗檢驗)、建筑構件生產、美麗鄉村與農村發展相關建設等工作的企業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及其他在涉農區從事上述相關工作的各類專業技術人員。
(二)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職業資格和職業技能等級與職稱銜接對應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3〕64號)規定,結合基層土建專業實際,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持所取得的相近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職稱。
(三)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2〕26號)有關規定,申報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職稱。
(四)職稱申報人(以下簡稱申報人)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的專業技術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三、評審子專業
副高級申報專業: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巖土、鋼結構、工程測量、工程造價、機電安裝、建筑機械、給排水、電氣(建筑)、暖通、自動化(建筑)、電子與智能化(建筑)、建筑裝飾、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混凝土制作)、建筑材料(試驗檢驗)、環境工程、市政工程等。
中級申報專業:土木建筑、建筑工程管理、建設工程監理、巖土、鋼結構、工程測量、工程造價、機電安裝、建筑機械、給排水、電氣(建筑)、暖通、自動化(建筑)、電子與智能化(建筑)、建筑裝飾、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混凝土制作)、建筑材料(試驗檢驗)、環境工程、市政工程、園林景觀、古建筑園林、焊接、物業(土建)、物業(暖通)、物業(電氣)、物業(機電)、物業(園林)等。
四、評審標準
本專業按照《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39號)中《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職稱評價標準》執行。
五、評審方式
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部分申報人筆試(評委會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及專業不對口考試)+專家評審。
六、申報要求及相關政策
(一)申報人應符合《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我市工程技術系列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評價標準。
(二) 對本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在滿足相應專業技術年限要求的情況下,不論是否取得過職稱,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
(三) 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在滿足評聘要求的情況下進行高一層級職稱申報評審。
(四)與本市企業簽訂勞動合同,且在申報單位有符合申報專業崗位業績的專業技術人才可參加本專業職稱評審,申報時需提供連續繳納的本市社保證明。對勞動關系的確認,應通過查驗社保登記記錄方式進行確定。
(五)為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中“對工程技術系列等實踐性強的職稱系列不將論文作為職稱評審的主要評價指標”有關規定,提升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職稱申報企業及專業技術人員水平能力,破除職稱評審“四唯”,參加并通過“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技術材料論證工作”的專業技術材料可作為專業能力考核條件用于申報人職稱評審。
(六)申報人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必要的基本條件。除完成各年度公需課外,專業課繼續教育應在滿足相應課時的基礎上突出專業性,未能體現專業技能培訓實效性的視為不滿足專業課時。
(七) 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免跑即辦”,統一使用職稱評審系統,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網上核驗。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除審核中發現所提交的相關資料有異議,需要現場核驗的之外,本專業不再要求提交紙質申報材料。申報人、用人單位、主管部門、評委會不再逐級傳送紙質申報材料,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電子評審表。
七、申報評審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申報人網上提交
10月8日(星期二)起,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自行登錄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根據本人申報需求選擇社會化評審并選擇相應專業和評委會,按照評審政策及評委會材料要求填寫申報內容并上傳佐證材料附件,確認無誤后提交至用人單位賬戶進行審核。
(二)用人單位審核、推薦和提交
1、用人單位對申報人所提交申報材料中的學歷信息、資歷信息、專業能力、業績成果、繼續教育完成情況、歷年考核信息等情況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核實。
2、對經審查核實無誤的申報人,用人單位應組織不少于5人(及以上單數)的推薦委員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的方式提出推薦意見。推薦委員會贊成票達到總人數2/3及以上的,確定為本單位擬推薦人員。
3、用人單位對擬推薦人員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期結束后無異議的,方可在職稱評審系統中上傳公示資料及評委會需要的其他材料。
(三) 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和呈報
業務主管部門應重點對申報人的勞動關系確認權屬、社保信息等情況進行認真核對查驗,并于11月1日(星期五)前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全部提交至評審委員會,逾期不再受理。
(四)評委會審核和接收
1、評委會對評審系統中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申報人是否符合基本申報條件、申報的佐證材料是否齊全、申報人及申報單位有無弄虛作假等情況。
2、對不滿足申報條件的申報材料,評委會將注明原因直接退回申報人并不予再次申報;對符合申報條件但提交材料不充分的,提出修改完善要求后退回申報人,申報人應在修改截止時間前按要求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經用人單位審核并提交至評委會再次審核,直至評委會接收。未能按修改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至評委會的,視為放棄本年度申報。
(五)報送電子材料
評委會審核工作完成后,業務主管部門應于5個工作日內,在評審系統中提交委托評審函(附報評人員名冊),評委會將以此名冊為準提交專家評議。
(六)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考試
申報人應具備所申報專業的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對符合申報要求但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對口或不具備規定學歷、資歷要求的申報人,需參加評委會統一組織的線下筆試考試,合格后方可參加相應等級評審。(報名及考試時間、地點等內容,將會以系統消息和電話的形式進行通知,請申報人在提交并通過審核后,密切關注系統消息并保持手機暢通,以免錯過考試。)
(七)組織專家評審
原則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召開副高級、中級職稱評審會。
(八)公示
評審結束后,對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九)獲取職稱證書
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及電子《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補齊個人承諾簽字及單位公章后交存檔部門歸檔。
以上環節具體時間安排以“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上顯示時間為準。
八、材料要求
申報人、申報單位上傳的材料附件應為原件的照片或掃描件,內容應保證清晰可辨識,請勿上傳復印件的掃描件。申報人免冠照應為近期彩照。對多次反復掃描及摳章、電子章或有涂改痕跡的可疑材料評委會將不予接收。
(一)學歷信息:上傳學歷證、學位證,國外取得學歷還需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參加工作前學歷必須填寫。
(二)資歷信息:上傳已取得的最高級別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書、高技能人才證書原件照片。上傳的證書鋼印不清晰將視為無效。
(三)工作經歷:一般應自參加專業技術工作開始連續填寫(如有空檔期需說明),在同一單位的工作經歷,如崗位、專業技術職務發生變化可在“歷任職務”中分段填寫,工作內容可簡略填寫。勞務派遣人員要在工作經歷中“是否勞務派遣/外包”選擇“是”并填寫“派遣/外包單位名稱”,并上傳勞務派遣合同。
(四)專業能力、業績成果:
申報人所填報的相關專業能力、業績成果需逐條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材料要求如下:
1. 專利、獎勵證書等各類能夠證明本人創新能力、業績水平和實際貢獻的業績材料原件照片。業績材料應體現申報人姓名及本領域專業性。
虛假、山寨課題或成果等均不能作為申報本專業業績使用(例如,以中國管理科學研究院及其下屬單位冠名頒發的課題等)。
2. 發表的論文應上傳封皮、本人相關目錄頁、完整正文。
3. 通過“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基層土建專業技術材料論證會”交流論證的專業技術材料應提供論證結果及原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4. 申報人所填報的業績成果(建設項目)需提供以下佐證材料原件:
(1)提供的建設項目中應至少填寫1項任職于現單位后個人實際參與的建設項目。
(2)項目中標通知書或項目合同。
(3)竣工驗收報告或竣工驗收備案表、驗收備案書。
(4)個人實際參與項目建設管理的證明材料。應體現項目實際用人單位公章、項目負責人簽字證明等內容?,F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在非本單位參與項目進行的業績證明或承諾無效。
(5)非本市建設項目需同時提供所在地住建監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座機聯系電話(含區號)及通訊地址,未提供或不滿足上述要求的證明材料視為無效。
(五)繼續教育:按要求如實填寫、上傳近5年繼續教育課時公需課(天津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站成績單)及專業課(所學科目列表及核驗部門蓋章)完成情況佐證材料。
(六)考核情況:按要求如實填寫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用人單位要嚴格審核把關。
(七)評委會要求的其他材料:
1. 業績綜述:2500字。申報人簽字,封皮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 不具備規定學歷及專業不對口考試結業證書:參加并通過2023年度職稱評審不具備規定學歷專業培訓考試的申報人,申報2024年度職稱時,需上傳結業證書。
3. 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內的全部社保繳費記錄。
4. 專業技術工作年限內的全部勞動合同備案記錄。
5. 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聘任證明。
6. 現工作單位情況簡介(300字內)加蓋公章,并上傳營業執照、資質、安全生產許可及行業主管部門行政許可證等證明材料。
7. 資歷信息中上傳個人職業資格證書的申報人,還應上傳職業資格注冊情況。
(八)用人單位公示材料:上傳用人單位開展推薦并對推薦結果在單位內部進行公示的材料。
(九)企業人才直報:除需提供相關必要材料外,還需提供符合《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完善職稱評價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15號)要求的業績證明函,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上傳至“企業直報材料”附件中。
(十)破格申報:除需提供相關必要材料外,申報人還需提供用人單位依據破格申報評審條件出具的《破格推薦申請》,加蓋用人單位公章,上傳至“破格申報”附件中。
(十一)業績成果及破格申報中同行專家評議或推薦證明,除需上傳專家職稱證書外,還應上傳專家基本情況及業績簡介,加蓋專家任職單位公章證明。
九、有關要求
本方案堅持依法監管、全面監管、問題導向和公正高效的工作原則。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按照我市有關規定對申報材料中申報人個人信息、學歷資歷、業績成果等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評委會對所提供的核實證明材料進行抽檢,一經發現通過虛假承諾、偽造信息等手段進行申報以及在職稱評審中提供虛假材料、論文假刊套刊、剽竊他人作品、學術成果,業績成果不實、社保重復參?;蛘咦C書掛靠等造假行為,對申報人一律取消其當年職稱申報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庫,3年內不得申報評審職稱,對申報單位取消其單位當年全部申報人評審資格,并按照《職稱評審監管暫行辦法》(人社部發〔2024〕56號)文件及《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有關規定對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處置。
本方案未盡事宜參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4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4〕418號)要求執行。
十、公開方式
天津市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信息系統
網址:http://rzc.hrss.tj.gov.cn:8081/zcpsqd/home
天津市農業農村委員會官網:http://nync.tj.gov.cn/
評委會電子郵箱地址:tjjctjzcb@tj.gov.cn
聯系方式:022-23399540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