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民團體、大專院校、駐津單位人力資源(職稱)部門,各 ………

市人社局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民團體、大專院校、駐津單位人力資源(職稱)部門,各專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和《天津市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津黨辦發〔2018〕7號)精神,有效銜接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以下簡稱職業資格)與職稱,減少重復評價,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現就明確部分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通知如下:
一、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準入類和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級別的職稱(見附件1、2),并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變化適時動態調整。
二、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已取得相關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的,原有職業資格繼續有效,且可按相關規定對應相應系列和級別的職稱。(見附件3)
三、對已取得相關職業資格的人才,用人單位可根據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等情況,直接聘任相應職稱,不再換發我市職稱證書。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標準條件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直接申報評審或考試。
附件:
2019年8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來自天津市客戶的評論:還是需要提醒你們,一定一定要根據自己單位和社保辦理職稱,否則,問題太多了